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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阳区从宣传、服务、创建入手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
发布时间:2014-9-26 18:15:25
 一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。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载体,大力开展民族团结、宗教和谐宣传工作,深入开展了宣传工作进机关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活动。通过制作标语、展板、宣传手册和媒体快报等形式深入宣传《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》、《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》、《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》、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等政策和法律法规,使广大机关干部、社区群众、学校师生和企业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对民族团结、宗教和谐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。 二是从服务入手实施好“同心工程”。根据山阳区穆斯林群众主要以经营清真餐饮业发展经济的特点,统战部会同民族宗教局切实加强清真食品的市场监管工作。严格按照清真餐饮要求批准经营开办清真餐饮业,全力维护我区清真餐饮业的良好信誉。同时指导各宗教场所开展了对低收入信教群众的民生技能培训工作,以提高低收入信教群众的生活水平为契机,开展好民族宗教“同心工程”。 三是搞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活动。为促进少数民族聚居村与周边汉族村和睦相处,促进各民族群众经济社会共同发展,结合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,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活动,切实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,营造各民族群众团结进步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。